本期專題報告的題目是《魚與熊掌可以兼得么?__環境管制對工業績效的影響》,作者是人大國發院研究員、經濟學院副教授魏楚。
我國經濟增長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但同時也伴隨著日趨嚴重的環境污染。對中國這樣一個急需破解經濟—環境復雜關系的國家,搞清楚我國是否需要環境管制,以及環境管制對經濟的影響狀況,無疑能夠為決策者和公眾提供相應的信息支持。
傳統觀點認為,企業績效與環境質量如同魚與熊掌一樣不可兼得,如果實施環境管制,將會提高企業的生產成本,并對生產性投資產生“擠出效應”,從而使得企業的績效和國際競爭力下降,這一普遍易于接受的觀點無疑對環境管制的推動產生了阻礙。波特提出的創新性假說則認為,通過設計良好的環境管制,能夠誘導研發并最終實現控制污染和提升績效的“雙贏”。如果波特假說的確存在,那將為實現經濟與環境雙贏提供一條可行途徑。但在波特假說提出二十多年后,學術界仍對此爭議不斷。
本報告以中國各省工業部門為研究對象,對波特假說進行了實證驗證,旨在厘清波特假說的邏輯脈絡、對比各方觀點之優劣,以及識別未來趨勢。此外,基于省際工業部門1990-2011年間的數據,對波特假說的各種關系進行了實證檢驗,有以下三點主要發現:(一)我國工業部門的污染控制資本性投資(固定成本部分)對研發沒有顯著影響,而工業部門的污染減排費用及日常支出(可變成本部分)能夠顯著促進研發活動,從而部分支持了波特假說;此外,勞均資本比重、工業部門中的外資比重與研發正相關,工業出口比重與研發負相關。(二)日常性研發對勞動生產率、環境績效均有顯著促進作用,但會負面影響到銷售利潤率;而由于環境管制帶來的增量式研發則對勞動生產率和環境績效無顯著影響,這似乎表明了,希冀通過外部環境管制來促進研發,并進而提升績效的政策并沒有取得預期的效果。(三)工業部門的污染控制資本性投資會對勞動生產率、環境績效有顯著改善作用,污染減排費用及日常支出則與勞動生產率顯著正相關。這一發現同樣部分證實了波特假說。
本研究的結果有以下三點啟示:(一)當前對于波特假說的研究中,變量和指標的選擇可能會改變最終的研究結論。對于具體、細致的研究而言,需要首先對上述概念進行清晰界定,同時基于數據可得性等因素選擇適當的變量來描述,此外,基于其他相關變量的穩健性分析也是必不可少的。(二)不同的減排路徑和方式有不同的傳導機制和管制結果。工業部門往往通過工程設備來實現減排,在資源稀缺約束下,是偏向于固定成本型支出——如更多的用于資本性投資來購買減排設備,還是偏向于可變成本型支出——如更多的用于已有減排設施的日程運行與維護,將會產生不同的影響。如果選擇前者,那么對研發并沒有顯著影響,但對于勞動生產率和SO2排放效率則有顯著的推動作用;與之相反,如果將更多資源用于污染減排費和日常運營支出,這將提高研發水平,但對于經營績效和環境績效影響甚微。(三)希冀以環境管制帶動研發的策略可能是低效的。環境管制誘導的增量研發對經營績效和環境績效都沒有顯著影響,而日常性研發則能有效促進績效提升。這表明在中國的工業部門,日常性的研發活動本身是影響績效的核心要素,而希冀通過外部管制壓力來推動部門研發的策略可能是無效或者低效的。政策制定者可能需要借助靈活的市場手段來使得企業將減排內生為自覺行為,或者使得企業意識到雙贏潛力的存在,并幫助其獲取這一收益——而這,也正是波特假說所一直強調的,即:只有設計恰當的管制政策,魚與熊掌兼得才可能實現。
本研究對于設計中國工業部門環境管制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首先,中國工業部門“波特假說”的部分性驗證表明,適當的管制是可以實現“雙贏”的——或者說,恰當的環境管制政策是可以推動中國工業實現轉型升級的??紤]到中國目前處于結構轉型的深水區,以及面臨的日益嚴重的資源環境約束,環境管制仍然是必要的政策工具,缺乏必要的管制政策,經濟系統不會自發或者提前越過環境庫茲涅茲拐點而實現環境質量的改善。其次,對于環境管制形式的選擇會產生不同的效果:如果偏重于污染治理項目的資本性投資,那么可能對研發并沒有顯著效應,但對行業的績效會產生促進效應;如果偏重于污染治理的日常營運和管理,則可以促進行業的研發活動,那么對于具體地區和部門的政策制定者而言,這兩種管制形式是相互補充的,需要因地制宜,根據現實需求來設定每種管制形式的相對權重,從而更好的幫助實現決策目標。此外,在環境管制機制設計上,可能需要更多的借鑒和運用更為靈活的市場手段,減少信息不對稱性,從以往的“強制要求企業實現某一環境目標”思路轉變為“幫助企業實現環境與績效共贏”,也即是幫助企業通過能源審計、環境評估等服務來識別、發現和實現雙贏的機會,但這一思路的轉變又是以整個政府職能轉變為前提的,也即是從此前的管制者變為服務者,從目標考核官變為目標過程輔導者,相較于中國工業結構轉型,這一過程可能更為漫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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