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專題報告的題目是《文化治理在國家治理體系中的地位和作用》,作者是人大國發院研究員林堅。
文化治理包含兩個方面:一是對文化領域進行治理;二是以文化的方式進行治理。文化既是治理的對象,又是治理的手段和工具。文化治理包含文化管理、文化改革與發展等內容,應納入社會系統工程的視野,整體觀照,系統把握,全面推進。國家治理體系是一個復雜系統,包括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和黨的建設等各領域體制機制、法律法規安排。文化治理是國家治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文化傳統是國家治理體系形成的要素。文化開放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現代化的必由之路。文化興盛是國家治理體系現代化的標志。文化軟實力是國家治理體系的靈魂。要做到文化治理主體多元化、文化治理方式規范化、文化治理對象分類化、文化治理理念兼容化、文化治理機制系統化。對國家治理和社會發展的作用來說,文化是最深層、影響最為深遠、經久不衰的因素。政治、經濟、社會的發展都要以文化為載體。目前在文化領域存在著一些突出的問題,主要表現在:文化分裂,缺乏整體意識;定位不清,缺乏文化共識;出現某種“文化偏執”;文化泛化;“文化過度”;存在文化混亂。要正確把握文化治理的重大關系,包括:文化事業與文化產業的關系,文化宏觀管理體制和微觀運行機制的關系,文化產品的意識形態屬性和產業屬性、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文化各部門和行業的關系,地區之間、城鄉之間均衡發展的關系,堅持對外開放和維護文化安全的關系,保護文化傳統與倡導文化創新的關系,文化體制與經濟體制、政治體制、社會體制的關系,等等。文化是一個民族的“精氣神”,是一個國家的形象和“名片”。脫離了文化特征,一個民族和國家就失去了靈魂。在人類的生存和延續過程中,社會是整個文化的承擔者或載體,是各種文化的生產和再生產以及各種文化功能相互整合的單位和代表者。加強文化治理、建設社會主義文化強國,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必然選擇。加強文化治理、建設社會主義文化強國,要實現以下幾個目標:第一,人民享有健康豐富的精神文化生活。第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深入人心。第三,公民素質全面提升。第四,文化事業、文化產業全面繁榮。第五,全社會文化自覺、文化自信增強。第六,中華文化創造力、競爭力顯著提升,影響力不斷擴大。文化治理的任務是:形成四個體系(覆蓋全社會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文化市場體系,完善的文化創新體系,完善的文化法律法規體系);形成兩個體制機制(科學有效的宏觀文化治理體制,富有效率的文化生產和服務的微觀運行機制);形成兩個格局(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共同發展的文化產業格局,以民族文化為主體、吸收外來有益文化、推動中華文化走向世界的文化開放格局)。要統籌經濟治理、政治治理、文化治理、社會治理、生態治理的關系,把文化治理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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